职位信息 |
招录单位名称 |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
职位名称 |
检察官助理4(五级检察官助理) |
招录人数 |
1 |
职位代码 |
13307001001000004 |
职位属性 |
综合管理类 |
职位大类 |
综合类 |
职位小类 |
综合类 |
咨询电话 |
0579-82537070 |
职位简介 |
从事检察辅助相关工作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现有身份要求 |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民族要求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至40周岁) |
专业要求 |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类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否 |
是否体能测试 |
否 |
是否加试专业 |
否 |
备注 |
1.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报考人员为硕研及以上学历的,本科要求为法学类专业;4.要求女性。 |
考试用书 |
202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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