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招录单位名称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职位名称 |
一级法官助理及以下2 |
招录人数 |
2 |
职位代码 |
13301002001000002 |
职位属性 |
综合管理类 |
职位大类 |
综合类 |
职位小类 |
综合类 |
咨询电话 |
0571-88166848 |
职位简介 |
在法官指导下承担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工作 |
学历要求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硕士及以上 |
现有身份要求 |
2025年应届毕业生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民族要求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至40周岁) |
专业要求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诉讼法、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否 |
是否体能测试 |
否 |
是否加试专业 |
否 |
备注 |
1.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须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
考试用书 |
202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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