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招录单位名称 |
长兴县人民检察院 |
职位名称 |
驻监所二级检察官助理及以下 |
招录人数 |
1 |
职位代码 |
13305004004000012 |
职位属性 |
综合管理类 |
职位大类 |
综合类 |
职位小类 |
综合类 |
咨询电话 |
0572-6152665 |
职位简介 |
在检察官指导下负责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检察辅助事务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现有身份要求 |
不限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民族要求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至40周岁) |
专业要求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类;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类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否 |
是否体能测试 |
否 |
是否加试专业 |
否 |
备注 |
1.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3.从事驻监所检察工作;4.性别要求为男性。 |
考试用书 |
202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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