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招录单位名称 |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职位名称 |
一级法官助理以下(2) |
招录人数 |
2 |
职位代码 |
13302011037000002 |
职位属性 |
综合管理类 |
职位大类 |
综合类 |
职位小类 |
综合类 |
咨询电话 |
0574-89076630 |
职位简介 |
从事法官助理工作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现有身份要求 |
不限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民族要求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至40周岁) |
专业要求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法行政学、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法律(法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否 |
是否体能测试 |
否 |
是否加试专业 |
否 |
备注 |
1.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须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3.报考人员为硕研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本科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4.要求女性。 |
考试用书 |
2024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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