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招录单位名称 |
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队 |
职位名称 |
一级科员4 |
招录人数 |
2 |
职位代码 |
13303009019000004 |
职位属性 |
行政执法类 |
职位大类 |
行政执法类 |
职位小类 |
综合行政执法 |
咨询电话 |
0577-63738080 |
职位简介 |
从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现有身份要求 |
不限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民族要求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至40周岁) |
专业要求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公共管理类、 财政学、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财务管理、 财务学、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 会计、 会计学、 人力资源管理、 审计、 审计学;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会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财政学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否 |
是否体能测试 |
是 |
是否加试专业 |
否 |
备注 |
1.限平阳县生源或户籍;2.要求体能测评;3.录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考试用书 |
2024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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