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招录单位名称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职位名称 |
五级法官助理3 |
招录人数 |
1 |
职位代码 |
13303001001000003 |
职位属性 |
综合管理类 |
职位大类 |
综合类 |
职位小类 |
综合类 |
咨询电话 |
0577-88997113、88997810 |
职位简介 |
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能,基本职责是在法官指导下完成审判辅助性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性别要求 |
不限 |
现有身份要求 |
不限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民族要求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放宽至40周岁) |
专业要求 |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三级专业目录法学类:不限;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三级专业目录法学类:不限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否 |
是否体能测试 |
否 |
是否加试专业 |
否 |
备注 |
1.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考试用书 |
202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