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招录单位名称 |
磐安县卫生执法大队 |
职位名称 |
卫生执法2(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招录人数 |
1 |
职位代码 |
13307010023000002 |
职位属性 |
行政执法类 |
职位大类 |
行政执法类 |
职位小类 |
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的一线执法 |
咨询电话 |
0579-84661882 |
职位简介 |
从事卫生执法工作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性别要求 |
女 |
现有身份要求 |
不限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民族要求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放宽至40周岁) |
专业要求 |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三级专业目录临床医学类:不限 或者 三级专业目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不限 或者 三级专业目录中医学类:不限 或者 三级专业目录护理学类:不限 或者 三级专业目录公共管理类:不限 或者 三级专业目录计算机类:不限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否 |
是否体能测试 |
否 |
是否加试专业 |
否 |
备注 |
1.限磐安县生源或户籍;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录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 |
考试用书 |
202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