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招录单位名称 |
平阳县公安局 |
职位名称 |
人民警察5 |
招录人数 |
2 |
职位代码 |
13303009015000005 |
职位属性 |
行政执法类 |
职位大类 |
行政执法类 |
职位小类 |
公安执法勤务类 |
咨询电话 |
0577-63169908 |
职位简介 |
从事基层综合执法工作。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要求 |
学士及以上 |
性别要求 |
女 |
现有身份要求 |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政治面貌要求 |
不限 |
民族要求 |
不限 |
年龄要求 |
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放宽至35周岁) |
专业要求 |
不限 |
是否加试心理测评 |
是 |
是否体能测试 |
是 |
是否加试专业 |
是 |
备注 |
1.要求平阳县生源或户籍;2.要求双侧裸眼视力均4.8及以上;3.要求体能测评、要求心理测评;4.其他按公告规定的人民警察标准执行;5.录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考试用书 |
202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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