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考试新消息的回复
您好,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如果是短期的实习可以填无。6个月以上的兼职实习经历,可以作为简历内容填写。此项无实际要求,可以不填写。填写工作经历时,请慎重填写。部分人事单位会到原工作单位考察,原单位的评语会被记录档案。如果有疑虑,可将工作经历直接填为待业经历,考察时将直接到居住地考察。感谢您对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浙江公务员考试新消息
2021-09-16 15:14
2021-09-16 15:14
相关问题
- 您好,我是2011年应届生,临安户籍,在绍兴读的大学本科,是否可以报考绍兴的岗位?谢谢 2011-01-06
- 户籍问题 2013-01-17
- 可以退报名费么? 2011-02-21
- 今年的7月份拿大专文凭,今年能不能报考? 2019-04-09
- 教师有编制吗?是属于什么编制呢? 2023-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