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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民事法律行为(一)

发布:2024-12-26 10:35: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题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一)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一、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口诀:真实有能力,守法守道德)。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

  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口诀:限贷)。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为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需待一定事实发生后才能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行为法定代理人追认的,自追认生效时,效力待定的合同溯及自合同成立时自始有效。

  具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效力待定的合同转化为自始无效的合同(了解):

  (1)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拒绝追认的;

  (2)法定代理人自收到相对人的催告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的;

  (3)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效力待定合同的。

  举例:11岁的小王卖了祖传夜明珠。

  2、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 刷题巩固,趁热打铁

  例题:1.(单选题)下列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的条件的是()。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D.年龄必须达到18周岁以上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B、C三项正确,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三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D项错误,年龄达到18周岁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必备条件,即使是未成年人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他人的赠与。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2.(单选题)下列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8岁小学生接受长辈赠与的手表

  B.甲乙签订买卖四只黑熊熊掌的合同

  C.丙丁之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25年

  D.10岁小学生独自到商场购买了一台价值6000元的电脑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典。

  A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我国法律禁止买卖黑熊熊掌,甲乙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D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10岁小学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6000元的电脑,不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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