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7名)
浙江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摘要
2024年浙江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7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点:嘉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南湖区越秀南路425号,4号楼105室);报名咨询电话:0573-82617227。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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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正文
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等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7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实行岗位差异化、层级化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薪酬制度,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人均收入为9至11万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0月19日至2006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职辅警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放宽情形
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下列人员,巡逻处突岗位1、2文化程度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及要求
①报名地点:嘉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南湖区越秀南路425号,4号楼105室);报名咨询电话:0573-82617227。
②要求:请提前下载并填写《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当日请携带纸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员索引页及本人单页);国家承认的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网络报名及要求
请考生将报名材料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的形式命名并压缩成文件夹(ZIP格式),于10月27日17时前发送至邮箱Jxxtjzd 163.com。压缩文件夹中需提供5份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人员索引页及本人单页)或户籍证明、最高学历证书等3份材料提供清晰图像照片(JPG格式);《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PDF扫描版(电子填写后打印签字、贴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提供PDF版。5份材料均以“姓名+材料内容”的形式命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放宽条件人员,还须参照格式发送相关证件、证明照片。体能测评当天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现场提交。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逐个对考生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方可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如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足1:3(招聘计划3人以上岗位为1:2)比例的岗位,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初定11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评当月。(体能测评标准详见附件3)
2.巡逻处突岗位1、2体能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0米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其中,纵跳摸高成绩评定采用达标制,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即被淘汰),不再参加下一轮招聘环节。其余三个科目满分100分,体能测评成绩=100米跑*30%+1000米跑(女子800米)*40%+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30%。
3.其他岗位体能测评项目: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成绩评定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即被淘汰),不再参加下一轮招聘环节。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政文史和公文写作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面试对象按照体能测评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1:3确定,其中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岗位,按1:2确定,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成绩计算:
1.巡逻处突岗位1、岗位2:综合成绩=体能测评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2.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出现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名。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除巡逻处突岗位1、岗位2外,其他岗位视力可矫正。体检和复查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如有招聘岗位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生接到报到培训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合格但未被录用的人员,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列为后备人选,在辅警员额编制核定数空缺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为6个月。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考生应按要求参加考试,服从考务安排。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公安机关的招聘考试。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嘉兴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DYYsJbYdf2OefAuCV9s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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