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2名)
浙江丽水市景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摘要
2024年浙江丽水市景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2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35/),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系统于9月4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9时-9月8日17时。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笔试科目: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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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景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正文
2024年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为切实提升良渚遗址研究体系建设和保护科研水平,进一步增强专业人才力量配备,经研究决定,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4日以后出生)。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通过综合比选方式确定招聘人选,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35/),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系统于9月4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9月4日9时-9月8日17时。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应聘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9月10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应聘人员开放。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查询及改报”时间内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
3.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9月12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对通过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应聘人员,另行通知。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余杭区政府网站、“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注意事项
1.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以毕业(学位)证书为认定依据。
2.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项目课题研究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能报考;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科目: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需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的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面试入围人员经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网上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岗位有要求参与过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科技项目或课题研究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4.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折合计算。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报名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聘用制。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咨询电话0571-88781238。
2.网上报名、报名信息修改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3.监督电话:0571-89391130(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项目课题研究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各类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yuhang.gov.cn/art/2024/8/26/art_1229818434_4293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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