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湖州市德清县教育局第二轮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8名)
浙江湖州市德清县教育局第二轮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摘要
2024年浙江湖州市德清县教育局第二轮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已发布,结合德清县教师需求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12:00。考生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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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德清县教育局第二轮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正文
2024年德清县教育局第二轮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精神,结合德清县教师需求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2022届、2023届、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2022年、2023年、2024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户籍不限。
2.全国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22届、2023届、2024届本科毕业生,浙江户籍。
3.全国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业2022届、2023届、2024届本科毕业生,德清户籍。
三、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体检、政审符合要求。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其中2024届毕业生、2024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暂不作要求,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研究生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5.报考人员按所学专业(与附件“报考岗位专业”相匹配),或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岗位。
6.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8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户籍以2024年8月21日户籍为准。生源地视作户籍所在地。
8.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12:00。考生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材料:考生须拍照或扫描PDF格式上传佐证材料原件。
⑴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有户籍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
⑵学历学位证书。
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⑷普通话等级证书。
⑸本科专业有师范类要求须提供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也可提供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中已有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相关描述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收资格审核。
2.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教材教法和教育教学理论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招聘计划3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2.面试
面试形式为微型课,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则取消招聘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学科总成绩(笔试50%+微型课50%)从高分到低分以1:1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
笔试面试公告届时公布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212801/index.html,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同时,为及时接收通知信息,请考生勿取消“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保持手机通畅,因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视作放弃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取消招聘资格。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报考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学校,按规定办理新增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3.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已录用为德清县事业编制的教师,不能报考。
5.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录用人员由本人负责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6.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572-8367922、8367916、8063783。
德清县教育局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deqing.gov.cn/art/2024/8/15/art_1229212804_59076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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