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刑法之侵犯财产罪
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题
刑法之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
一、盗窃罪。
1、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2、调包:窃取,定盗窃罪。
3、既遂标准:脱离主人控制。
二、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有为己用,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为己用,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四、抢夺罪。
1、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VS抢劫罪(力作用在人上)
3、抢夺转化为抢劫的情形:
(1)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
(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财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五、敲诈勒索罪。
1、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VS抢劫罪(压制反抗,强行取财)。
3、VS诈骗罪(基于认识错误而自愿处分财物)。
刷题巩固,趁热打铁
例题:某学生在一工厂门前捡到一只皮夹,内有现金1万多元,即送交该厂保安寻找失主,该保安乘机占为己有。该保安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侵占罪
C、诈骗罪
D、以上均不正确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A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工厂保安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保安乘机占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项错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保安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情形。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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