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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考常识累积:上古五刑

发布:2021-12-16 06:36:2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上古五刑”。
 
上古五刑
 
  五刑”,是指中国古代官府对犯罪者所使用的五种主要刑罚的统称。五刑为正刑或主刑,“五刑”之外的则为闰刑或从刑。先秦以前的五刑是指墨、劓、剕、宫、大辟。汉代经过刑制改革,肉刑逐渐废除。以后随着流放刑罚的不断发展,其地位不断提升,至南北朝时期流刑正式纳入正刑“五刑”之中。自隋律起,正式形成了笞、杖、徒、流、死的新五刑体系,这种体系稳定下来,一直延续到清末,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墨:
 
  上古时期惩戒轻罪者的一种刑罚,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脸上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刻符号或字迹,然后涂上墨或别的颜料,使所刺刻成为永久性的记号。
 
  劓:
 
  割掉人犯鼻子的刑罚,重于墨刑,轻于剕刑。劓刑起源较早,甲骨文中已有“劓”字,鼻子是人的重要器官,而且与人的尊严密切相关,因此劓刑较墨刑为重。
 
  剕(fèi):
 
  也称刖,剕”、“刖”,其意相同,都是指断足,是断除人犯脚的残酷刑罚,仅次于死刑。春秋战国时期刖刑普遍施用。
 
  宫:
 
  男子割势、妇人幽闭的刑罚。据说始于夏代苗族的苍刑,夏族袭用。
 
  大辟:
 
  隋代之前死刑的通称,隋唐之后五刑刑名不用大辟,称死刑。
 
  后期自由刑为主的五刑:
 
  西汉初文景帝时期废除残伤肢体的肉刑,以笞、杖代替。至汉末肉刑并未真正废除,但传统的五刑制度已开始发生变化。到隋、唐时期,商周以来的旧五刑制度,终于为笞、杖、徒、流、死的五刑制度所代替,直至明、清沿用不改。该五刑体系除了笞、杖刑是对人犯身体进行打击的身体刑外,残害身体的肉刑已经基本不复存在,而是以徒流自由刑为主,显然具有巨大的历史进步意义。
 
  近现代刑法中的五刑:
 
  清末的司法改革,援用西法,逐步建立了一套近代意义的法律制度。就刑事法律而言,《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彻底颠覆了延续上千年的传统刑制。它将刑罚分主刑和从刑两大类,主刑仍分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五种,从刑分褫夺公权和没收财产两种。
 
刷 题 巩 固
 
  下列属于我国“上古五刑”的有(   )。
 
  A、墨
 
  B、劓
 
  C、剕
 
  D、杖
 
  【解析】ABC 本题考查人文历史。
 
  西周的常刑为墨、劓、剕、宫、大辟。A项正确,墨刑即在犯人的额头上刺凿文字或符号,再涂上墨。  B项正确,劓刑即割鼻。C项正确,剕刑即截足。D项错误,杖刑非上古五刑。故正确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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