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嘉兴市经开区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名)
2021浙江嘉兴市经开区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9日17: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11月嘉兴经开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有关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务实创新,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1年12月6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于2021年12月6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9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10日17:00。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报名系统:嘉兴经开招聘系统。
4.报名办法:
(1)手机打开浙里办APP扫描二维码,网上报名二维码见附件2;
(2)手机打开浙里办APP,城市定位嘉兴,在“区县服务专栏”选“经开区”,在热门服务下选“经开招聘系统”进行报名。
5.报考人员在嘉兴经开招聘系统选择岗位报名(未在浙里办注册的报考人员,需先注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6.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对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www.kfrl.com)。
7.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及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3),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8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70%。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
2.考察: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按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六)聘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下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6个月试用期,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若有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也可空缺。
四、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方可参加考试。另外14天内有省外来浙返浙的,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具体防控要求详见《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3.咨询电话:0573-82208524、82290005、19957380890。
附件:1.2021年11月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2.2021年11月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二维码
3.健康申报承诺书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文章来源:http://www.kfrl.com/2015_news_detail.asp?id=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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