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浙江温州大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36名)
2021下半年浙江温州大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36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0日9时至2021年11月23日16时。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温州大学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省市共建”浙江省重点高校,博士点授予单位,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东南山水甲天下”之美誉的温州。学校由温州师范学院(创办于1956年)和原温州大学(创办于1984年)于2004年合并组建而成,历经“两校合并、七校融合”的沿革变迁,办学源头可追溯至1933年创建的温州师范学校,已有88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语重心长指出:“要高度重视教育和人才工作,特别要办好温州大学等高等院校”(摘自《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全体温大人铭记总书记嘱托,奋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学校各项办学成效屡创新高。
现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编性质
本次选聘的所有人员纳入高校报备员额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二、选聘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计划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专业等详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符合岗位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35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85年11月9日之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80年11月9日之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75年11月9日之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告发布
公告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学校官网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0日9时至2021年11月23日16时。
2.全部岗位的报名均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入口:http://zhaopin.wzu.edu.cn/
3.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界面,注册个人信息并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等)的电子扫描件。本次选聘中,每人限报1个应聘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上级主管部门尚未核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由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的,需提供在读证明材料)。
6.招考专业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学校根据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若确实无法审核认定的,则由学校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确定。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1月20日9时—2021年11月25日16时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学校进行在线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1年11月20日9时至2021年11月23日16时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11月23日16时之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成功与否,以系统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看进度,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谈筛选
学校预计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远程面谈并根据面谈情况择优确定入围现场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选聘岗位计划数与入围现场考核环节人数为1:5,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通过面谈筛选的人员将以邮件形式通知。
(五)资格复审与考核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预计安排在12月上旬至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及面谈筛选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邮件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后,若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复审通过的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若确属紧缺专业的,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后再确定是否开考。
3.现场考核。现场考核预计安排在12月上旬至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方式和分数比例以下图为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用人单位 |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现场考核形式 |
党校办 |
1 |
法务管理 |
结构化面试(100%) |
2 |
文字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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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
3 |
建设工程审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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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与实验室 管理处 |
4 |
实验室安全专业技术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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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
5 |
知识产权管理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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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 |
6 |
工程建设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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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 |
7 |
档案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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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
8 |
艺术教育(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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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9 |
思政辅导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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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思政辅导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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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材与材料工程学院 |
11 |
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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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12 |
实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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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
13 |
实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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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筑学专任教师 |
专业技能测试(60%)+试讲(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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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学院 |
15 |
羽毛球专任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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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田径(投掷)专任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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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足球专任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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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排球专任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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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处 |
19 |
英语翻译 |
专业技能测试(60%)+结构化面试(40%) |
信息技术中心 |
20 |
数据业务管理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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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
21 |
实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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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22 |
小号专任教师 |
专业技能测试(70%)+试讲(30%) |
23 |
声乐专任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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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
24 |
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
笔试(50%)+结构化面试(50%) |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按照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同分,再加试甄别。如报考人员为温州市域内的在编在岗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逾期视为放弃。
2.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执行。
3.考察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七)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入职手续。
2.拟聘用人员若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留学人员还须在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不予聘用。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报考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2.境(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名称,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国)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为准。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并出具书面证明,逾期不能完成解聘手续或不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本次选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17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温州大学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选聘过程中有关事项。
5.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6598028。
(九)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2.联系电话:温州大学人事处0577-86598067(工作日14:00-16:00)
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如遇座机无人接听,请发至邮箱咨询,并注明联系方式。
3.咨询邮箱:rszk@wzu.edu.cn
4.学校网址:www.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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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
2021年11月9日
文章来源:http://hrss.wenzhou.gov.cn/art/2021/11/9/art_1369917_58919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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