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衢州市卫健委市直卫生健康单位专场线上招聘公告(214名)
衢州市卫健委关于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参加医药健康类专场线上招聘会的公告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决定,衢州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将参加温州医科大学等各类医药健康类专场线上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求,拟招聘2022年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214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面向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以下情形者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视同对待: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包括因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地方规定等非劳动关系缴纳社保的毕业生。
(二)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医疗卫生行业规定,遵守医风医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
5.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体时间按照各报名时间截止计);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2022届毕业生公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由市卫健委统一发布。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网址:http://wjw.qz.gov.cn/)、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温州医科大学官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衢州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将视本场岗位招聘情况,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期间,计划赴华中科技大学、第四届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招聘会等其他高校线下双选会或参加各类线上招聘会,届时会在相关网站发布信息,请各位考生关注。
(二)组织报名
招聘首站设在温州医科大学2022届毕业生秋季线上招聘会,下站计划在华中科技大学开展招聘工作(具体招聘岗位视首站招聘情况另行发布)。
公告发布之后,应聘者可通过“快招聘”小程序进行注册并报名投递简历(学生应聘流程详见附件3)。
网上报名与简历投递时间:
11月4日—11月19日 温州医科大学线上招聘会
11月24日 华中科技大学(具体招聘形式待学校确定后另行发布)
报名者需线上提交材料:
1.《衢州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外招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2.身份证;
3.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4.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表;
5.其他体现科研能力、能力水平及报名资格等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请考生将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后上传。
(三)资格审查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各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1:3比例开考,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由市卫健委会同各医院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比选,并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个别报名人数不足、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面试;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面谈。
市卫健委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报名对象参加面试面谈,其他报考对象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命题与考务工作由市卫健委会同各单位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首站温州医科大学招聘面试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初定为11月21日9:00—17:00。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市卫健委会同各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用面谈形式进行,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参加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意向人选。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意向人选,面试结束后签订就业协议,放弃人员应签书面声明。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在纪检的监督下由市卫健委会同各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各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和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核的,经市卫健委会同各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核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者由市卫健委会同各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聘用手续办完后,符合人才引进条件享受人才待遇的需与各单位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国家法定规定外,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对招聘工作中利用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的名义,降低标准,简化程序,“萝卜招聘”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若各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所列回避情形,应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执行我市及高校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人员安全健康,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下载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jw.qz.gov.cn/art/2021/11/4/art_1500057_58913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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