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嵊州市剡湖和鹿山街道办联合招聘专职社工公告(13名)
2021浙江嵊州市剡湖和鹿山街道办联合招聘专职社工公告(13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和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和鹿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和鹿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3名,其中剡湖街道11名,鹿山街道2名(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嵊州市常住户口(以2021年10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热心为居民服务;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批准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上述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7.岗位所需的学历、其他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和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报考剡湖街道社区工作者的请到剡湖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3楼(剡城路369号工会大楼)报名;报考鹿山街道社区工作者的请到鹿山街道办事处302-1(鹿山街道富豪路202号)报名。
3.报名资料: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满12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本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资格审查由招聘街道负责。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出题并评判,满分为100分,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按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通过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剡湖街道和鹿山街道同时公布。
2.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由街道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60%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4.附加分:退役军人在总成绩中附加2分;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初级证书的考生在总成绩中附加1分,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中级证书的考生在总成绩中附加2分。有上述附加分情况按就高原则确定一项。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附加分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若总成绩相等,退役军人优先,其他同等条件下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等,则另外组织面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规定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3.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5.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6.政策咨询电话:剡湖街道0575—83110830;鹿山街道0575-83202781。
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zj.gov.cn/art/2021/10/13/art_1530087_59026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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