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绍兴诸暨市公安局第十期招聘辅警公告(209名)
2021浙江绍兴诸暨市公安局第十期招聘辅警公告(209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嘉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城西村委会村部旁)。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公开招聘209名辅警,诸暨公安期待您的加入!
因工作需要,根据《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计划招聘辅警209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诸暨市公安局第十期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诸暨市户籍或持有诸暨市居住证,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五官端正、个体形象好,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巡特警大队岗位的男性身高170CM以上;交警大队岗位的男性身高175CM至185CM,女性身高165CM至175CM。
3.文职辅警(办公文员、窗口服务)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路面交通管理)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巡特警大队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特殊岗位按照工作实际设定的要求和条件为准。
(二)资格条件
详见《诸暨市公安局第十一期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附件1)。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伍士兵、见义勇为人员。
(四)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者可以手机关注“诸暨警方”微信公众号了解公告内容,于2021年9月24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诸暨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暨东路29号)一楼会议室现场测量身高,合格者予以报名,填写《诸暨市公安局第十期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每人可按顺位报二个岗位,并选择是否服从调配,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2.报名时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士兵证等材料原件,出示健康码,现场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身份、学历等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体能测试
报名通过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体能测试合格证明,体能测试合格的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诸暨市公安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考试范围:《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管理法》等法律的基本知识、人民警察政治思想内容、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知识,法律知识占70%,其他占30%。
有加考科目的,笔试成绩计30%,加考科目成绩计70%。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标准详见附件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考人员(报考同岗位的优先)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七)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须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拟聘用人员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辅警人均经费保障9万余元(含“五险一金”、服装等费用),根据岗位、绩效等确定薪酬。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培训机构培训,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有作弊行为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作出相应处理。
(四)报考的第一岗位未录用,第二岗位有空缺的择优录用;服从岗位调配的,可调配到其他空缺岗位。
(五)录用后,根据工作综合素质和工作需要,适当作岗位调整。巡特警大队110处警岗位,根据需要与执法办案中心岗位交流。
(六)录用后,无特殊原因在1年内辞职的,以后不得报考绍兴市范围内辅警。
联系方式
1、朱警官:0575-871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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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YAH_LSHpZeidSkuEFlM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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