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丽水市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34名)
2021下半年浙江丽水市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34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15楼15001室(联系电话:0578-6122610)。笔试时间:2021年9月18日,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备考推荐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1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下半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庆元县范围内开展2021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名额和范围
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选调人员报考时应选择同等编制性质的岗位。公务员可报考公务员、参照管理、全额事业、差额事业岗位,参照管理人员可报考参照管理、全额事业、差额事业岗位,全额事业可报考全额事业、差额事业岗位,但选调后其身份自动转为所选调岗位对应的编制性质。(庆元县人民法院和庆元县司法局属政法编制,可面向参照管理选调)。具体的选调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公开选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工作年限要求: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9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9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9月及以后出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周年方可报考;
(2)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的计算统一到2021年9月(2016年10月录用的人员即满5年);
2.参加公开选调须有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意见。
3.公开选调附件1中标注★的岗位面向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街道)选调,未标注★的岗位只面向县直机关单位选调,本次选调参加范围不包含教育卫生系统。
4.选调后,公务员职级和事业人员职称聘用,应在选调单位核定职数内执行。
二、公开选调的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意见(试行)》(庆委办发〔2018〕7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选调充分考虑实际和在公务员队伍、事业工作人员中选调的基本条件,公开选调每个岗位报名至少差额1人方可开考。对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公开选调将素质好、熟悉专业、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紧缺岗位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15楼15001室(联系电话:0578-6122610)。
报名人员须填写《2021年下半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人。
四、公开选调方式及程序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公开选调的笔试、面试。
达不到报考要求的岗位,将取消选调计划,并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17日下午2:30—5:00,领取地点:县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大厅咨询台(濛洲街222号)。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18日,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二)面试
笔试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选调。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确定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考察对象。如果未开展笔试,则以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有放弃、不合格的或选调单位认为不适宜情况的,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后,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选调
考察后,经考察合格拟选调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实的,照常选调到任;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选调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选调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庆元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选调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qy.gov.cn)。
咨询电话: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6122610;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578—6121321。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年9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qy.gov.cn/art/2021/9/13/art_1229432649_4729833.html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