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46名)
2021浙江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6名)已发布,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公安局招聘46人!报名已开始!
根据《嘉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规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秀洲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6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高于嘉兴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嘉兴市户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公安事业。
(2)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9月10日至2003年9月9日期间出生);文职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21年9月10日前取得)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4.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因工(公)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或擅自离职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辞退或辞职,且不适合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具有警务辅助工作特殊技能的例外);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
(1)综合报名地点: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辅警办609办公室(秀洲区洪兴路1593号);报名咨询电话:0573-82720752。
(2)报考巡特警大队岗位:嘉兴市秀洲区巡特警大队(秀洲区金盾路2号);报名咨询电话:0573-82721727。
(3)报考交警大队岗位:嘉兴市秀洲区交警大队(秀洲区金盾路2号);报名咨询电话:0573-89973738。
(4)报考洪合派出所岗位:嘉兴市秀洲区洪合派出所(洪工路与国贸路交叉口以南100米);报名咨询电话:0573-83344701。
(5)报考王店派出所岗位:嘉兴市秀洲区王店派出所(秀洲区友谊路18号);报名咨询电话:0573-89977635。
(6)报考新城派出所岗位:嘉兴市秀洲区新城派出所值班室(新安国际医院东面);报名咨询电话:13757345779。
(7)报考新塍派出所岗位:嘉兴市秀洲区新塍派出所(秀洲区新塍镇兴园路925号);报名咨询电话:13757336500。
(8)报考油车港派出所岗位: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派出所(嘉兴市秀洲区东方路与奥星路交叉口西150米);报名咨询电话:0573-83844299。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填写《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
(二)体能测试
勤务辅警巡逻处突岗位体能测试内容为四项:100米、1000米、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其他辅警岗位体能测试内容为三项:10米X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纵跳摸高;体能测试各项合格标准详见附件3。巡逻处突岗位辅警合格分数线为总分240分,其他辅警岗位体能测试各单项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基本法律常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体检
巡逻处突辅警岗位按照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30%得出成绩;其他辅警岗位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足名额,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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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3E9zdClIVSOSPjD-bHG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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