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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衢州市江山市公安局招聘编外辅警公告(58名)

发布:2021-09-03 19:49:4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衢州市江山市公安局招聘编外辅警公告(58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址:江山市公安局法医伤检室(公安局传达室北侧)。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江山市公安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58人,其中机关文职岗位8人,要求女性;勤务岗位50人,要求男性,列入市公安局辅警编制。
 
  二、招聘范围
 
  勤务岗位: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江山市常住户口人员(户籍以2021年9月2日所在地为准)。
 
  机关文职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江山市常住户口人员(户籍以2021年9月2日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2003年9月2日至1986年9月1日出生),具有村干部、网格员等群众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社会记录。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良好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和安排。
 
  3、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各种慢性疾病,本人及三代内直系亲戚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女性身高155cm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形象良好。
 
  4、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江山市公安局法医伤检室(公安局传达室北侧)。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一份、报名者需携带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5.报名联系电话:0570-4043366。
 
  (二)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1000米(女性800米)、100米,具体标准见附件。体能测试每项合格分为30分,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笔试。
 
  2、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招考计划数1:2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体能测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报名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为编外用工人员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招聘资格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七)录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者与江山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驻江山市公安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正式录用后,年收入8万元(含社保、住房公积金),另外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年限等适当加薪。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在各科目考试测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过程成绩将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5、本公告由江山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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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shan.gov.cn/art/2021/9/2/art_1224717_59080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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