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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丽水市缙云县壶镇招聘协管员公告(12名)

发布:2021-08-10 16:15: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丽水市缙云县壶镇招聘协管员公告(12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 2021年8月14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双休日照常上班接受报名)。报名地点:缙云县壶镇镇党建办(行政服务中心209室)。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缙云县壶镇镇公开招聘协管员的公告
 
  为充实缙云县壶镇镇基层执法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从事协助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协管员13名,其中岗位1协管员12名(限男性),岗位2协管员1名(性别不限)。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综合行政执法,服从分配,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须在2021年8月1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
 
  3.年龄要求: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10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以放宽至37周岁(1983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体貌匀称端正,机警敏捷,能适应经常性加班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户籍要求:本人或配偶户籍在缙云县的社会人员(以2021年8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缙云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能力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jinyun.gov.cn)、壶镇发布公众号上发布公开招聘协管员的公告。
 
  2.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 2021年8月14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双休日照常上班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缙云县壶镇镇党建办(行政服务中心209室)
 
  联系人:朱柳燕 联系电话:05783152563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证书,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④1寸照片2张。以上证件均须交验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确认登记并择期通知考试事宜。
 
  4.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2的情况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写作。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通过笔试环节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2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通过笔试环节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对象名单。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6.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壶镇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结束后,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
 
  7.递补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期间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如遇在职协管员解除合同等情况,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为维护本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本公告由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0578-3018500
 
  举报受理单位:缙云县壶镇镇纪委 0578-3153610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IrUvXAdBdWrtrZPKGkC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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