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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属国企引进硕士研究生公告(8名)

发布:2021-07-28 16:42:3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属国企引进硕士研究生公告(8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3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江滨西路永诚公寓1号楼2楼。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温州市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引进硕士研究生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公司)拟引进硕士研究生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经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人才8名,岗位性质为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一般岗位。
 
  招聘企业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3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江滨西路永诚公寓1号楼2楼。
 
  2.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资格、荣誉证书、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温州市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引进硕士研究生人才报名表》(彩色免冠近期照片直接插入表内)(附件2)。留学归来的人员需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除在报名现场提供报名以上材料外,报名人员应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稿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聘单位或区国资办指定的邮箱。接收报名资料邮箱:Lugzb2020@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 年更新版)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岗位计划数,如有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比例超过1:10的,则该岗位先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满分为100分),根据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按1:10进行面试。如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比例不超过1:10的,则直接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测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选取得分最高的对象进入体检;如遇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的对象。
 
  (五)体检
 
  体检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区国资办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果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次数一般最多为一次,复检费用自理。如进入体检的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经体检复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参照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 知》(国公局发〔2013〕2 号)执行,由区国资办和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相关规定在鹿城公务网(网址:http://www.lu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聘用对象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9月30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在2021年9月30日前仍未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书面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逾期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等程序的,或未按要求到岗的,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指定材料或不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外学历学位及毕业时间、专业等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面试提纲内容与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引才活动考试面试的辅导培训。
 
  (六)本公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面试、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通畅,关注鹿城公务网。
 
  (七)咨询电话:区国资办0577-88359696,13353343908。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国资办负责解释。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lucheng.gov.cn/art/2021/7/26/art_1229254118_3977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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