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慈溪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12名)
2021年慈溪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切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社区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全市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2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慈溪市户籍(以2021年7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持有高级、中级、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2分、1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9:00—7月29日17: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慈溪人才网”-“人事招考”,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后,打开网址https://www.wjx.cn/vj/wyKMu3i.aspx或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报名二维码
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报考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招聘组织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资料不完整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慈溪人才网予以公布。
2、初审结果查询
查询时间:资格初审后,初审结果会在2021年8月4日在慈溪人才网中发布。
考生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8月4日—8月6日内来电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3、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1年8月11日—笔试开始前。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以上规定时间登录慈溪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以实际通知为准,请关注慈溪人才网公告。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及社会工作政策与实务、写作等,满分为100分。笔试将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分数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分加附加分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岗位指标3个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岗位指标2个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按规定比例最后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慈溪人才网公布。
5、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会以短信和电话的方式提前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向退役军人岗位须另提供军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6、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慈溪人才网上公告。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7、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孕期和哺乳期考生可延迟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8、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9、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慈溪市民政局按招聘计划将拟聘用人员分配到相关街道,相关街道分配人员至社区,并由相关街道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10、递补规定
(1)面试实施2天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本次考试总成绩在下一次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报名前有效。在此期间,如因本次新聘人员出缺,需替补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由所在街道根据需要进行申报,按本次总成绩在原招聘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
1、本次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当进行线下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相关人员需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健康码”或“甬行码”。“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人员方可进入场地。同时相关人员应在考前下载《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在笔试、复审、面试当天进考点前上交工作人员。
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所有相关人员在现场笔试、复审、面试环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未尽事宜由慈溪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3015316。
慈溪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3日
附件1:计划表.xlsx
附件2:健康申报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cxhr.com/news/15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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