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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宁波市镇海新城管委会下属公司招聘人员公告(8名)

发布:2021-06-11 14:21: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宁波市镇海新城管委会下属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25日下午5点止,逾期无效。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镇海新城管委会下属公司招聘简章
 
  镇海新城管委会下属公司受镇海新城管委会委托,作为新城招商引才、企业(党群)服务、财务融资、投资经营、内审控制等运作主体,负责新城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建配套、安置房等项目的建设管理及社会事务服务、社会项目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应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团队意识,诚信敬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术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具体岗位和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制定招聘简章,在宁波人才网发布相应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25日下午5点止,逾期无效。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需完整填写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3、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所需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邮箱:16546631 qq.com。邮件主题为XX应聘XX岗位,如张三应聘前期部职员岗位,上述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报名人员需携带资料原件于面谈当天接受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入围通知:面谈、面试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逐一通知入围者,未入围者不作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报名资料。
 
  6、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时,用人单位核减招聘指标。
 
  (三)公开招考
 
  1、招聘主要采取“面谈+面试”模式。
 
  2、面谈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等,面谈不产生成绩;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4、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面谈、面试的具体时间均由镇海新城管委会通知为准,报名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谈、面试的,视作放弃。
 
  (四)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镇海新城管委会组织实施,参照《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镇政办发〔2008〕57号)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镇海新城管委会在宁波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关于递补说明
 
  若上述环节中因应聘者本人个人原因放弃或违反公司招聘相关规定,导致不符合各环节招聘程序对人员比例的要求,镇海新城管委会有权决定是否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或核减、取消招聘指标。
 
  三、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方案,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报名者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名者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镇海新城管委会根据具体情况核减招聘指标。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五)报名者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镇海新城管委会反映。
 
  (六)本次人员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电话:
 
  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30(工作日)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574-86592619孙老师
 
  2021年6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0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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