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3名)
2021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3名)已公布,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视作无效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至6月15日12: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选聘教育人才公告
为推进区域教育人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选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指标
共23名,具体选聘岗位、指标等详见《北仑区教育局公开选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及指标》(附件1)。
二、选聘原则
(一)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二)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三)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选聘时间、地点
2021年6月起,有关选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四、选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一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用于本学段或低学段相应学科);
4.具有“六省一市”户籍(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西省及上海市)或夫妻一方为宁波市北仑区引入人才(或已被确定为录用或拟录用对象);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②获地市级优质课(课堂教学评比)或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宁波大市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三等奖及以上);③获县(市、区)级教坛新秀二等奖及以上(宁波大市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三等奖及以上);④获县(市、区)级基本功比赛、单项教学业务类比赛一等奖(宁波大市户籍人员可放宽至二等奖及以上);⑤获县(市、区)级名教师、学科骨干、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新秀班主任及以上荣誉;⑥获地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大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优秀教练或指导学生获全国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竞赛指导教师;
6.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县(市、区)及以上骨干(名)教师称号或高中竞赛优秀教练(指导教师)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本科及以上学历;
8.本次选聘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五、相关待遇
具体根据北仑区相关政策执行。非浙江省授予称号的省特级教师,以及非宁波市(或宁波市所辖县市区)授予称号的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名师、地级市市学科带头人、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县(市、区)名师、县(市、区)学科带头人、县(市、区)学科骨干,须经北仑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认定后,按认定等级享受待遇。
六、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https://nbbledu.wjx.cn/vj/mab2ADB.aspx,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表(附件2 )。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https://nbbledu.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19718371更改信息。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至6月15日12:00。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15日12:00起,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初审后,在相关网站公布(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公布符合资格的考生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初定6月17日(具体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试讲、结构化面试分别按60%、40%计入总分,任一单项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不予录取。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资格复审
签约当天,考生携带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格材料要能证明报名表中填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递交一式两份《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应聘表》(见附件二),贴好近期一寸照片(请事先填好报名表)。
(2)递交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与报名条件有关的荣誉及获奖证书,能够证明事业编制教师身份的材料(如聘用合同或事业社保证明或新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材料均须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因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复审不能过关的,考生自负责任。所涉及的学历证书(含境外)、户籍、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2.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3.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察
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录用
(1)拟录用人员一般要求在体检后三周内提供现工作单位单位同意调动的证明材料,后按北仑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北仑教育局分配工作、提供齐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各类材料(含人事档案)(具体以北仑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如有逾期、材料提供不全、审核未通过等情况,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是否递补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4)新录用人员的职称聘任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七、其他
(1)有关选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2)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本次选聘考试所有工作环节都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请考生随时关注宁波市北仑区疫情防控政策。
(3)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4)联系电话:0574—89383955,朱老师;0574-27698486,余老师。
(5)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部门:0574-89383999,胡老师、徐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1年6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bl.gov.cn/art/2021/6/3/art_1229054700_3737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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