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桐乡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公告(131名)
2021浙江桐乡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公告(131名)已公布,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备考推荐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1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桐乡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公告
根据《桐乡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暂行办法》(桐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13家单位推出岗位78个,计划招聘员工13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桐乡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登录查询网站:
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xxgk.tx.gov.cn)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桐乡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1年6月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部分岗位面向嘉兴市、浙江省招聘(详见招聘计划);桐乡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德,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6月9日至2003年6月9日期间出生);其中专设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1年6月9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于2021年6月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岗位的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时,则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硕士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2012颁布)。
(三)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统一截止至2021年6月9日。
(四)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1年6月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专设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2021年6月9日户口在桐乡市的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受处分的,不得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桐乡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员工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本次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https://gov.915hr.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9日-6月12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6月11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在2021年6月23日10时-6月26日10时登录https://gov.915hr.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技能测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满分为100分
其中桐乡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新媒体制作、全媒体记者1、全媒体记者2岗位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具体的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笔试(技能测试)缺考或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专设招聘岗位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其中桐乡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新媒体制作、全媒体记者1、全媒体记者2岗位实行专业知识专场面试,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且造成入围体检对象超出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再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决定总成绩排名)。
各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中桐乡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新媒体制作、全媒体记者1、全媒体记者2岗位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五)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
(一)“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二)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主动向桐乡市人事考试中心(0573-89399838)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咨询电话:0573--89399838,0573--88026193
监督电话:0573--89396623
查询网站: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xxgk.tx.gov.cn)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4日
公告来源:http://www.tx.gov.cn/art/2021/6/4/art_1229403304_4652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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