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嘉兴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名单公告
2021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2021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揭晓,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岗位的排名。
根据《2021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各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3日(周四)9:00--15:00(中午不休息)。
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底楼)。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院内需要出示浙江“健康码”和测量体温,非绿码或测量体温超过37.3℃以上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场地内。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要求
请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1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回避关系报告表》(见附件2)和《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于资格复审当天交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社会保障卡、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2.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专设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退役证(转业证)、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5.报考专设面向辅警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海宁市公安局出具的由我市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直接使用的,与公安机关或者第三方签订用工合同,协助公安民警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膳食、保洁以及治安志愿服务除外)、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且连续在我市从事公安辅警工作2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目前仍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证明(证明请于资格复审当天在复审处领取)、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专设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2020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还需提供:1.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2.毕业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3.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凭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复审通过材料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截止到2021年5月11日上午9时),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21年5月15日举行,面试报到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便于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考生。咨询电话:0573-89232898。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
文章来源:http://qssy.zjks.com/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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