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湖州市本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公告(107名)
湖州市市本级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湖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湖州市市本级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含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和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2. 社会人员(湖州市<含区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户籍按招聘单位要求确定,并以2021年4月6日的户籍地为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应聘。
上述人员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21年4月6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需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2021年4月6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4月6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职责,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4月5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情形
之一的,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湖州市市本级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4月5日9时—4月6日17时。
网址:http://www.hzjk.com(健康湖州服务平台)
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对报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名人员直接联系招聘单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4月5日10时—4月7日17时。
由招聘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具体解释。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4月5日11时—4月8日16时。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8日17时。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一定比例才能开考(具体详见附件1),如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时,所招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届时将公布各招聘岗位开考信息及报名人数。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招聘岗位之日(含)起2日内申请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开考岗位,逾期未申请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4月16日9时-4月17日17时。
开考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hzjk.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上午。
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约1周左右)可在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查询。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和复印件。
(3)社会人员须提供报名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证明和聘用合同。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2.面试
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开考岗位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1名的岗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2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为1:1时,则入围面试人员的成绩须达到同笔试科目平均分及以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湖州人才网和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100分为满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成绩也相等时,另加现场复试。
如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七)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可登录湖州人才网和健康湖州服务平台查看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
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问题反映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为社会人员的,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入围面试、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通过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双选调剂。双选调剂岗位限本次公开招聘推出的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岗位。调剂对象为面试成绩合格的未入围体检考生,调剂岗位拟聘用人员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五)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572-2760321。
(六)监督电话:0572-2760058 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七)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电话咨询时间统一为工作时间):
湖州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科 0572-2555129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 0572-2038052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0572-2290508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0572-2030010
湖州市中医院人事科 0572-2770822
湖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党委办公室 0572-2760136
湖州市中心血站办公室 0572-2107312
湖州市急救中心办公室 0572-2579120
附件下载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zhr.com/Web/News/16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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