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丽水市遂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7名)
2021浙江丽水市遂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7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4月8日17:00。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上午,笔试科目为: 9:0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备考推荐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1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遂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对象、职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遂昌县户籍(含:现户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的人员,以2021年4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计划中部分岗位对户籍有其他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高考为第一分数段录取的)和现服务遂昌的大学生志愿者,户籍不限。
3.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方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5. 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6. 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 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5.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4月8日17: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com)报名。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6日9:00-4月9日17:00,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及时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尽量预留足够的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受应聘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请应聘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
3.网上缴费。时间:2021 年4月9日18:00-4月12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共计100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4.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4月21日9:00-4月23日24:00登入浙江人事考试(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
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两个科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笔试总成绩未达到90分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需填写好《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面向退役士兵岗位的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50%、面试分数占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九)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四、相关事项说明
1.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遂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缴费确认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4月9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交给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7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5.考生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计划表中涉及的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4月6日。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和考生报名专业审查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5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设置。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职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职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咨询电话: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8520347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监督单位和电话:中共遂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遂昌县监察委员会0578-8528179
附件下载>>>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1/3/31/art_1229425524_4575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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