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丽水市青田县公开招聘国企工作人员公告(30名)
2021浙江丽水市青田县公开招聘国企工作人员公告(3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青田县会展中心一楼大厅(少年宫路63号,县政府后门正对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推进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青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青人社〔2013〕40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青田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2.青田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21年4月5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部分职位户籍另有要求的详见附件一备注栏);
3.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4月5日至2003年4月5日期间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
5.招聘计划和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一);
6.招聘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一)备注一栏;
7.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8.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青田县会展中心一楼大厅(少年宫路63号,县政府后门正对面)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一寸正照1张,填写《2021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二,可下载打印或填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报考2021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确认凭证。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企业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1.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取自2021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报考国有企业职位的人员,同时必须报考2021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并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详见2021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国有企业招聘不再单独组织笔试。
根据报考相应国企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面试入围对象同时入围2021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2020年青田县国有企业的公开招聘,根据该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在面试2天前如面试对象书面确认放弃面试的,根据该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考察、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企业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1.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需要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三:考生防疫须知)。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2.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3.凡与招考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职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5.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6.各职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企业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一。
7.本公告涉及招聘企业职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职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企业负责解释。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青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咨询电话: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578-6827652;青田县机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0578-6819308;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0578-6039501;青田县千峡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0578-6820362;青田县温溪江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578-6092790;浙江青田县侨乡进口商品城集团有限公司0578-6028250;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0578-6503697;青田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578-6095830;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0578-6090918;青田县水务有限公司0578-6823751)。
附件下载>>>>
青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78-6830062
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青田县机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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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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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1/3/25/art_1229428152_4569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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