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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招聘编外用工公告(61名)

发布:2021-03-02 15:23: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招聘编外用工公告(61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关于招聘劳务派遣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编外用工61名,工作地点为南苑街道辖区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条件
 
  1.共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1名(男性),从事平安巡防、城管协管和社区网格管理等岗位;
 
  2.招聘对象为浙江省常住户籍人员;
 
  3.身高1.65米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持证困难家庭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6.招聘对象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二)煽动、组织越级上访,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四)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行政(司法)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五)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六)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要求报名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纹身,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联合审查、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792号、南苑街道办事处一楼警务室。
 
  咨询电话:0571-88553157,0571-89283096。
 
  3.报名所需材料:现场填写《招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属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3张,退役军人需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困难家庭需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缺失或不实的,审核不予通过。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原则上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面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等。报名人员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联合审查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联合审查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审查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放弃体检、审查或考察资格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合审查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编外人员。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 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 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 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最终根据考试、体检、联合审查、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应按时上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被录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南苑街道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2.此次报名将对考生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会将考生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聘无关的其它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招聘人员具体岗位由街道统一安排。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yuhang.gov.cn/art/2021/2/26/art_1229175147_3847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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