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招聘协管员公告(16名)
2021浙江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招聘协管员公告(16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3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双休日照常上班接受报名)。报名地点:缙云县壶镇镇党建办(行政服务中心209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缙云县壶镇镇公开招聘协管员的公告
为充实缙云县壶镇镇基层执法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从事协助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协管员16名,其中岗位1协管员15名(限男性),岗位2协管员1名(性别不限)。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综合行政执法,服从分配,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须在2021年1月19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
3.年龄要求: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1月19日至2003年1月19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以放宽至37周岁(1983年1月19日至2003年1月19日期间出生)。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体貌匀称端正,机警敏捷,能适应经常性加班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户籍要求:本人或配偶户籍在缙云县的社会人员(以2021年1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缙云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能力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jinyun.gov.cn)、壶镇发布公众号上发布公开招聘协管员的公告。
2.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3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双休日照常上班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缙云县壶镇镇党建办(行政服务中心209室)
联系人:金谷丽(3018500)联系电话:18268934839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证书,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④1寸照片2张。以上证件均须交验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确认登记并择期通知考试事宜。
4.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2的情况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写作。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通过笔试环节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2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通过笔试环节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对象名单。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6.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壶镇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结束后,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为维护本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本公告由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0578-3018500
举报受理单位:缙云县壶镇镇纪委0578-3153610
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公告来源:http://www.jinyun.gov.cn/art/2021/1/18/art_1229426102_4429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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