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衢州市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辅警公告(20名)
2020浙江衢州市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辅警公告(2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12月8日—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大会议室(文教西路1号)。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公告
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办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共计20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具有常山县户籍的男性、女性(以2020年12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户口性质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见附件。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3.身体要求:其他身体条件均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4.素质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与或组织过任何邪教组织。
5.工作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20年12月2日,通过常山县政府网、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12月8日—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大会议室(文教西路1号)。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携带《2020年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相关证明,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核: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如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见附件)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按1:2比例开考,如报考人数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的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人员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的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车旅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5.审批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20名录用对象,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执法人员工资、福利、加班待遇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0-5890837
五、防疫要求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申领衢州或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支付宝或“浙里办”APP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申报人员请与常山县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号码:0570-5890837)。
(一)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参加笔试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可参加笔试(允许二次体温测量)。
2.“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3.“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4.考生为密切接触者、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主动向常山县人力社保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二)有以下情形的,将影响参加笔试
1.按以上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笔试。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3.入场时“健康码”为绿码但测量体温37.3℃以上的,或考试中出现相关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受控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做好个人相关准备工作
1.提前申领好衢州“健康码”。
2.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3.提前做好出行安排,考试当日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上的“健康码”。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考生应按规定或监考人员的要求佩戴口罩,如有不戴后果自负。一是通过考点入口时、考试期间上厕所时应戴口罩。二是考试期间普通考场考生可自主决定戴口罩。三是在特殊考场考试或在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的,须戴口罩。
3.要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从规定通道,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内活动。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受控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处置措施。
4.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衢做好准备。
5.因防疫管控要求,私家车禁入考点,请各位考生尽量选择车辆送接,或乘出租车、公交车等方式出行,并安排好出行时间。考虑到入场时须防疫检查,请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逾期影响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常山县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
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cs.gov.cn/art/2020/12/2/art_1229091226_4272483.html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