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绍兴市新昌县国企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7名)
2020浙江绍兴市新昌县国企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7名)已公布,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日16:00 。地点:新昌县科创服务中心(三花路2号)裙楼3楼1号会议厅。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公告
为满足我县国有企业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新昌县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用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栏查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岗位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其中,18至45周岁为:1974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18至40周岁为:1979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18至35周岁为:1984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国内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已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12月1日。
三、报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 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日16:00 。
地点:新昌县科创服务中心(三花路2号)裙楼3楼1号会议厅。
所需资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一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0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报名表》并携带报名资料,根据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12月7日16:00。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后,招聘单位于规定期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初审后,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时间:另行通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并自觉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考试成绩(即面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招聘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报到或聘用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国资办核准,在本次公开招聘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并在下次招聘(专业技术)公告发布前,可在该岗位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有《新昌县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用工管理办法》(新委办〔2019〕88号)第十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职位。
(二)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恶意或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对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范围、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各招聘单位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七)招聘公告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公布。
(八)招聘期间的防疫措施,按上级相关规定实施。
五、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县国资办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新昌县国资办0575-86267105。
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6336363。
附件下载>>>
新昌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xc.gov.cn/art/2020/11/23/art_1671322_58998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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