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8名)
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满足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范围对象
(一)本次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计划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15名,具体职(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选调公务员职(岗)位面向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登记的公务员;非参公事业单位选调岗位面向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交流的除外。各职(岗)位的选调范围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工作表现突出。
(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务(纪)处分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备拟选调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验)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五)报考者为衢江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员或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乡镇服务年限满3年及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通过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面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过程中相关信息也将在上述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钉钉办公软件进行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原件照片发给选调单位的工作人员并电话联系确认。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职(岗)位。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16:30止。
3.报名者需提供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者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核
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按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比例的职(岗)位,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酌情研定是否相应核减(核销)选调计划数。核销选调计划职(岗)位的报考者,可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将以电话和钉钉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
(四)考试
1.若报名人数较少,直接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履行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
2.若报名人数较多,需在面试环节之前增加笔试或资格比选环节。按职(岗)位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资格比选)成绩仅作为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3.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岗)位选调计划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考察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
必要时,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调动
经考试、考察择优确定的选调对象,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人事信息”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机关或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在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部门的监督。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调环节。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选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对选调职(岗)位设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报考所须条件等要求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对选调单位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区组织人事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0-3838728。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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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组织部
-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年11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qjq.gov.cn/art/2020/11/20/art_1389659_58999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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