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温州市洞头区校园招聘会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20名)
2020浙江温州市洞头区校园招聘会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20名)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赴温州医科大学2021届秋季招聘会招聘卫技人员的公告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赴温州医科大学2021届秋季招聘会招聘卫技人员的公告
为加大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改善我区医疗卫生单位人员人才结构,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洞政发〔2009〕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录(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洞组发〔2020〕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洞头区卫生健康局组团赴温州医科大学举行2021届秋季毕业生招聘会,招聘20名卫技专业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拟招聘事业编制(含员额报备)20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洞头区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洞头区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事业性质 |
洞头区人民医院 |
临床各科室 |
2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员额报备 |
临床各科室 |
6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员额报备 |
|
影像科 |
1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员额报备 |
|
放射科 |
1 |
医学影像技术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员额报备 |
|
康复科 |
1 |
针灸推拿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员额报备 |
|
临床各科室 |
2 |
护理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员额报备 |
|
洞头区人民医院(大门院区) |
中医科 |
2 |
中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员额报备 |
口腔科 |
1 |
口腔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员额报备 |
|
洞头区人民医院(北岙院区) |
全科 |
1 |
临床医学 全科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差额事业 |
洞头区人民医院(东屏院区) |
中医科 |
1 |
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差额事业 |
洞头区人民医院(霓屿院区) |
中医科 |
1 |
针灸推拿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员额报备 |
洞头区疾控中心 |
传染病防控 |
1 |
公共卫生 预防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全额事业 |
总数 |
20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范围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专业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2:30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
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相关荣誉或资格、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在报名时进行,根据公告要求,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2.复审:由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复审,按所报考岗位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学业成绩、初谈情况等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三)组织考核
1.组织面试。对入围面试人员组织面试,采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学业水平、仪表举止、沟通能力等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2.面试按百分制计分,实行划定合格分数线的办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
3.如遇成绩相同的,需另行加试。
4.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协议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应聘者按其报考专业选择岗位,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考生出现弃权的,将记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五)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在洞头区政府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察
1.体检: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自动放弃及不合格者,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宜聘用的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规定
1.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分配到专业对口相关科室,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将档案调至协议书上档案转寄单位、地址,在2021年8月1日前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及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dongtou.gov.cn/art/2020/11/18/art_1254239_59016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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