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温州市平阳县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市场管理辅助人员公告(20名)
2020浙江温州市平阳县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市场管理辅助人员公告(20名)已公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平阳县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聘市场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市场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的公告
平阳县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是平阳县人民政府下属的国有企业之一,现托管于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营业务是市场的开发与管理。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市场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岗位一、昆阳龙河综合农贸市场管理辅助人员10名;
岗位二、鳌江雁南菜市场管理辅助人员4名;
岗位三、水头兴贸菜市场管理辅助人员2名;
岗位四、萧江综合市场管理辅助人员1名;
岗位五、腾蛟综合农贸市场管理辅助人员1名;
岗位六、麻步综合农贸市场管理辅助人员1名;
岗位七、山门综合市场管理辅助人员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行为;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岗位所需要的技能条件等其他要求。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试用期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岗位一: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阳县昆阳镇平瑞路578号);联系人:叶海瑞,电话:13868580588;
岗位二:鳌江镇鞋业园区B区17幢鳌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联系人:李黎明,电话:15858786088;
岗位三:水头镇腾龙中路52号水头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联系人:陈宜宏,电话:13506770638;
岗位四:萧江镇沧海南路82号萧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联系人:卢莉莉,电话:15167888815;
岗位五:腾蛟镇昌荣路126号腾蛟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人:李素姿,电话:13868513005。;
岗位六:麻步镇镇前巷8号麻步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人:王大利,电话:13958910012;
岗位七:山门镇镇前街山门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人:任永呈,电话:18066311991。
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政审中的资格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环节。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由平阳县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报上级部门研究后,再决定后是否调整比例或开考。
(二)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14天(11月18日前)申领温州“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佩戴口罩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面试由平阳县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平阳县市场发展有限公司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视作放弃。
面试结束后,如遇成绩同分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工作经历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所述都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
(三)体检。按面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招聘公务员有关规定(体检应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四)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
(五)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人员与第三方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后,考核称职的,如疫情情况需要继续聘用的,再续签合同。
三、用工性质、薪资待遇
(一)用工性质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人方式。由第三方派遣机构派遣到平阳县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工作。
(二)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为每年3.5万元。
四、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报名资格条件涉及时间的要求,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6.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均在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
平阳县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pyxrc.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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