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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金华市浦江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4名)

发布:2020-11-06 16:20:0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浙江金华市浦江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4名)已公布,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9:00—11:00,14:00—16:30。现场报名地点: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北路97号)二楼大厅。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浦江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9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1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8年后毕业的浦江户籍(公告之日止)或出生地为浦江(以身份证号码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报考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作风正派,热爱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3.身体健康;4.服从统一分配。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后组织培训并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9:00—11:00,14:00—16:30
 
  现场报名地点: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北路97号)二楼大厅。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浦江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1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综合基础知识、写作,满分100分。如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时,该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全部参加考试人数的笔试平均成绩才能入围面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和气质风度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不计小数)。
 
  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进行递补。
 
  (六)公示、培训考核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用工形式
 
  实行劳动合同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待遇
 
  年收入一般不低于本县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五、特别提示
 
  (一)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j.gov.cn/zwgk/index.html)、浦江人才网(http://www.pjren.com/)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纳入征信体系。
 
  (三)疫情期间,招聘单位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后续考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应聘人员应根据要求配合执行。
 
  (四)本公告由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4183375。
 
  附件:浦江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报名表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4日
 
  公告来源:http://www.pjren.com/newshtml/7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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