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31名)
湖州市南浔区2020年下半年医疗卫生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浙江南浔简介
地理位置优越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位于江浙沪两省一市的交界处,北濒太湖,东接江苏省苏州市,地处长三角城市群的中心腹地。
文化底蕴深厚
南浔具有独特的水乡古镇风貌、别具一格的江南园林、中西合璧的精美建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名录。
旅游资源丰富
南浔镇是中国十大魅力名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
经济快速发展
南浔区属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省级科技强区、国家火炬计划南浔特种电磁线产业基地和省级电梯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医疗卫生荣誉称号多
南浔区是浙江省29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和17个首批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试点县区之一,先后获得“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等各项殊荣。
根据《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引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下半年急需紧缺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卫生高层次人才31名,招聘岗位、报考专业、数量详见《湖州市南浔区2020年下半年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取得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取得医学类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历要求放宽为本科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
4.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5.户籍和生源地不限,身体健康;
6.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9月11日至2002年9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9月11日至2002年9月11日期间出生)以下。
7.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报考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择优遴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南浔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nanxun.gov.cn)、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xrz.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0月10日下午16:00。符合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附件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nxqwsjkj@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湖州市南浔区2020年下半年医疗卫生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XXX(单位)—XXX(岗位)—XXX(姓名)应聘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无效。报名结束后,由区卫生健康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成功人员,向报名成功人员发送《面试邀请函》。
(三)资格复审:由区卫生健康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2.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3.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在体检、考察、办理聘用阶段放弃或经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可视情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区政务信息网、南浔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各类人才引进激励政策详见附件3。
2.对应邀来浔参加面谈面试的,按照路程远近给予最高1500元/人次的交通补助。
3.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等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服务电话:0572-3020672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监督举报电话:0572-309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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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nanxun.gov.cn/art/2020/9/11/art_1229211113_57340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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