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省考省属监狱单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
2020浙江省考省属监狱单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省属监狱单位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成绩排名,现将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和体能测评签到时间(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确保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为方便招录机关和考生间联系,更好地维护考生权益,招录机关会以电话、短信等形式联系考生确认有关事项,请务必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并配合做好确认回复等工作。如果手机号码发生变更的,请主动告知招录机关。
2. 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领取《体能测评及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现场资格复审于8月25日9:00-14:00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南门为唯一出入口)钱潮大厦二楼多功能厅进行。考生除携带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按期毕业的,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完成资格复审后,领取《体能测评及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3. 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定于8月26日-27日,请携带身份证、《体能测评及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及相关材料,按照附件1上规定的签到时间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警体馆签到并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测试时间可能视天气情况作适当调整)。测评时,建议着宽松舒适的服装和球鞋。
为便于考生准确掌握体能测评的标准、实施规则以及注意事项,请务必认真阅读《体能测评标准及实施规则》(附件2),其中,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体能测评30周岁(含)以下与31周岁(含)以上的测试标准不同,以体能测评开始第1天(8月26日)为年龄的计算节点。体能测评是达标性测评,测评不合格者不列为面试对象,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签到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4. 查看面试考生名单,领取《面试通知》。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将于8月28日上午9:00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请入围面试考生于8月28日9:30-11:00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领取《面试通知》。
5. 面试。对照《面试通知》上安排的面试时间,请入围面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指定地点签到。面试于当天上午8:00正式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7:00前抵达面试签到地点。7:50未到达面试签到处的,取消面试资格。
6. 查询总成绩。8月31日上午10:00前,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本人的总成绩、是否入围体检以及体检工作有关安排。
7. 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1)考生要做好浙江“健康码”申领、健康申报表填报、承诺书填报等工作(附件4、5),主动配合招录机关对本人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采集,并于资格复审当日将健康申报表和承诺书交招录机关工作人员。
(2)“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
(3)“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录各环节开始前14天内(如资格复审为8月25日,即从8月10日开始计算)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简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各环节开始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
(4)“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录各环节开始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各环节开始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
注:如(3)所列考生在考录环节中出现相关症状的,则需按(4)的要求提供有关健康证明材料。
(5)“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6)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录机关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
(7)“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按规定服从转移至指定地点,经排查诊断无风险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
(8)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
(9)考生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从接到资格复审通知之日起至体检前,增强自我防控意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参加考录各环节当天,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体能测评、面试答题环节、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提倡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10)因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考录场地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长、陪考及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考点。
(11)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材料,如在后续的体能测评、面试等环节中失效的,要按规定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体检工作还需按照体检医院防疫有关要求执行。
8.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当前正值酷暑,特别是体能测评期间,考生应提前做好防暑充分准备。考前应注意膳食平衡,保证充足睡眠,对自身身体状况开展自我评估,确保在身体健康的状态下参加测试。考试中,建议携带适量饮用水、食物(点心)和防暑药品。
请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和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上公布的信息,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考录期间,遇有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省监狱管理局或招录机关,具体咨询电话见附件6。
附件1.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及体能测评签到时间
附件2.体能测评标准及实施规则
附件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平面示意图
附件4.健康申报表
附件5.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附件6.咨询电话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
2020年8月21日
公告来源:http://www.lxrcsc.net/newshtml/37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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