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特保人员公告(20名)
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特保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余杭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特保人员,从事警戒护卫和大队辅助管理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浙江省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2、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无传染病、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和工作能力。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警察类或政法类毕业生、具有医务类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退伍军人、先进模范人物等。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有精神病史、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团籍、开除军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曾因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曾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或者曾参加过涉黑涉恶、黄赌毒违法犯罪团伙,或者参加过邪教非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作出过认定或处理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正在服刑的;或者因吸食毒品被社区矫治、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或正在社区矫治、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的或有吸毒史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在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8、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特保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
1、警戒护卫岗:协助民警做好所区大门的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所区周边巡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做好指挥中心及门岗的视频监控巡查等工作。
2、大队辅助管理岗:协助民警开展现场管理、监控巡查、巡逻等工作,协助开展医疗辅助和生活卫生工作,协助做好民警做好非涉密的事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以上岗位均有值班、夜班要求。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一)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6月10日16:00。
2、报名邮箱:zjsyhszzc@163.com,打包发送《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特保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身份证、学历及专业证书、特长证书等相关证件照片,邮件主题注明“余杭所特保应聘+姓名”。
(二)面试、体检和政审
1、余杭所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电话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2、面试合格的,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列为政审对象。
3、体检合格的,由余杭所人事部门组织对其进行政审。重点了解个人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原单位有无违规违纪情况和主要工作表现等。政审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工作性质和待遇
1、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缴纳五险。
2、提供集体住宿,统一配发服装,各岗位根据工作要求有额定的值班任务,按岗位类型和工作量核定工资,综合月薪5000-6000元。
3、戒毒所是特殊监管单位,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时长、休息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用人单位按照个人素养能力及工作表现定期轮换岗位。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提供真实信息,按要求参加报考,一旦录用,统一安排岗位。对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观山路1-1号。
3、咨询及监督电话:0571-89382010。
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0年5月25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