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丽水市青田县人民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47名)
2020年青田县卫健局关于青田县人民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青田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47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青田县人民医院是青田县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计划
主管部门 |
事业单位 |
岗位 |
专业要求 |
人数 |
性别 |
学历、职称要求 |
资历要求 |
青田县 卫健局 |
青田县 人民医院 |
临床 |
临床医学 |
19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青田县 卫健局 |
青田县 人民医院 |
精神卫生科 |
精神医学 |
1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青田县 卫健局 |
青田县 人民医院 |
口腔科 |
口腔医学 |
2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青田县 卫健局 |
青田县 人民医院 |
眼科 |
眼视光医学 |
1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青田县 卫健局 |
青田县 人民医院 |
中医学 |
中医学 |
1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青田县 卫健局 |
青田县 人民医院 |
麻醉科 |
麻醉学 |
1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青田县 卫健局 |
青田县 人民医院 |
影像科 |
医学影像学 |
2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青田县 卫健局 |
青田县 人民医院 |
检验科 |
医学检验技术 |
1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青田县 卫健局 |
青田县 人民医院 |
康复科 |
康复治疗学 |
2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
青田县 卫健局 |
青田县 人民医院 |
护理 |
护理学 |
14 |
女性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
青田县 卫健局 |
青田县 人民医院 |
助产士 |
助产 |
2 |
女性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
青田县 卫健局 |
青田县 人民医院 |
药剂科 |
药学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历 |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相应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18至35周岁(1984年4月13日-2002年4月13日出生)的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的证书)。
(三)临床岗位含内科、感染科、肿瘤科、普外科、神经外科、肛肠外科、泌尿外科、骨科、儿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皮肤科、病理科和胃镜室等科室,人员招聘后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卫健局网站、青田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相关材料以扫描件或电子版形式发送邮箱859121131@qq.com。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4月15日(截止4月15日下午5:00)
咨询电话:0578-6829009
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扫描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扫描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电子照片1张。
(三)考试
1、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得分低于60分的自然淘汰。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2,3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得分低于60分的自然淘汰。
3、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 + 结构化面试成绩×50%折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程序和标准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5年的按照实际服务年限退回相应人才补助经费,并按退回金额的100%缴纳违约金。
本次招聘考务工作由青田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卫健局、青田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青田县人力社保局
青田县卫健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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