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金华东阳市卫健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45名)
2020年东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
东阳市卫健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主管部门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三、招聘人数
临床、护理等专业共计145名,详见附表。
四、报名条件
1、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8家市属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共体管理中心。除部分单位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外,其他单位的岗位均面向金华地区和东阳市招聘(详见2020年东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一览表);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
3、年龄18—35周岁(1984年2月 12日——2002年2月 12日期间出生);
4、我市卫健系统原正式事业编制的卫技人员,辞职未满5年(含5年,以文件日期为准,时间截止2020年2月11日)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五、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2日9时— 2月14日17时。
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唯一指定报名网站),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第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请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在上传附件处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即可。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2月17日9时—2月20日17时。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 2月28日9时—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确认缴费
时间:2020年 3月4日9时— 3月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财综字〔2018〕21)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 3月 11 日9时— 3月 13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1)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诊断、眼视光医学、口腔医学考临床医学试卷;(2)护理学、助产专业考护理学试卷;(3)中西医结合考中医学试卷;(4)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学考医学检验学试卷;(5)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检验考卫生检验与检疫试卷。(6)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西药学、精神医学、预防医学分别考本专业试卷。各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合格分的划定标准。按同类试卷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划定笔试合格分。
3、报考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中医院、横店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红会医院、市皮肤病医院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笔试合格分为最低录用分数线;报考市第七人民医院和医共体管理中心岗位的以笔试合格分的90%为最低录用分数线。参加本专业试卷考试人数达不到2人的,取消本专业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时间为2020年3月14日上午9:00-10: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确定体检对象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录用分数线基础上,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处理。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体检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对体检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体检通知书。
3、资格复审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就业单位的正式员工、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或经劳动部门备案的编外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协议)关系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4、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四)体检
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务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三)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后须在3年内须取得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以下文日期为准)。
七、备注
(一)报考市属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报考医共体管理中心的人员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录用后全部纳入医共体“人才池”,服从医共体管理中心统一调配,具体按照《东阳市城乡医疗健康服务共同体基层医疗机构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二)报考市属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考生体检合格未录用的,在医共体管理中心本次招聘岗位有空缺时,符合岗位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纳入本次医共体“人才池”招聘空缺岗位,由医共体管理中心统一调配使用。
(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在招聘单位核准使用的编制有空缺时可一并录用;无空缺编制时将对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组织考试,考试由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四)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笔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公布在东阳人才网(https://www.dyrcsc.cn/),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人才网。如果考生原来提供的资料有变化,请随时与市卫健局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579-86655803)。否则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市卫健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局协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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