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宁波市北仑区面向应届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20名)
宁波市北仑区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仑区简介
北仑区位于宁波市最东部,比邻东海,三面环海,是长江三角洲南翼的海上门户。1984年建区,陆域面积614平方公里,现有常驻人口90万,共有五个国家级开发区,是宁波市经济发展的领头羊。201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18.39亿元,2018年财政总收入576.61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均居全省前列,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县(市)区第一方阵。
二、选聘对象
(一)全国47所高校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
(二)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
(三)本科阶段为全国47所高校,研究生阶段为国(境)外高校且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二)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0届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0届全日制优秀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五)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选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系统报名时间:11月10日9时至19日12时止。
符合选聘条件的国内高校和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宁波市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栏目进入选聘专页中的“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北仑区具体岗位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1月19日12时至21日17时。
选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资格再审时间:2019年11月22日9时至2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未通过初审的可于11月24日9时至17时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根据初审通过人员的数量,确定考试方式及现场资格确认时间。整体报名人数与整体选聘计划数之比超过5∶1的,一般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请及时关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相关信息或接听电话、短信。
(二)现场资格确认
本次选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定于11月29日(周五)9时至12时,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定于11月30日(周六)9时至12时,请报考人员分别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参加选聘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宁波市北仑区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二寸免冠电子照、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除了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同一岗位选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选聘指标,选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核减或取消的选聘岗位情况将在资格确定后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上公告。
(三)考试
本次选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条件的岗位,可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选聘录用。报名人数超过规定比例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时间为11月30日(周六)9时至10时30分,面试时间为12月1日(周日)8时30分开始。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上公布。
本次考试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材料由市人才中心统一提供,面试时每组设评委7名,并由区纪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现场监督。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入围体检对象接通知(或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录用人员即可与用人主体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由各用人主体按规定在指定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北仑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对拟选聘人员根据专业情况在下属事业单位中进行统一分配。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招录单位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工作一般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相关工作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相关政策
(一)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12个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三)对户籍在宁波市区外的选聘录用人员享受三年过渡期人才公寓政策。
(四)选聘录用人员参照聘用单位同级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选聘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经费预算,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参加选聘的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89384218;89384219。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89383184
中 共北 仑 区 委 组 织 部
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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