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37名)
2019浙江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37名)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9时--2019年10月26日17时。笔试科目:2019年11月9日,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9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对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龙湾区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以及其他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报考事业单位选调的,须为选调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二、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9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19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9年10月24日。
三、招聘(选调)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9时--2019年10月26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24日9时--2019年10月27日17时。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10月28日9时--2019年10月3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29日17时前,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311室)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并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予以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19年11月1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4时—17时)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311室)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1月6日9时--2019年11月9日9 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及具体时间:
2019年11月9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20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4、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发布,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1、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相关证件(意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招聘应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选调的意见和在编在岗证明(原件)、本人初次参加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含试用期,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5、证件(意见)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意见)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招聘(选调)资格,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6、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者,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龙湾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选调)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聘用(选调)手续。
聘用(选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10月23日止。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10月17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10月18日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意见。
2、户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以2019年10月24日户籍所在地为准)。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仍在学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3)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温州市区户籍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
3、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6、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8、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9、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
10、本公告由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6966698。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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