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杭州市上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9名)
2019浙江杭州市上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9名)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9:00-10月11日17:00,笔试时间见准考证,报考杭州市上城区文化馆书法群文专技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群众文化学、群众文化管理学和美术学专业知识,其余考生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含一篇作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杭州市上城区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部分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33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杭州市上城区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情况。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面向社区书记、社区主任和公共服务站站长招聘的岗位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8.户籍要求中的杭州地区,包括10个城区、建德市、淳安县、桐庐县户籍(以2019年10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报考岗位专业对应高级职称的人员户籍不限(须提供户籍证明)。
9.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上的规范名称(附件2),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1.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及社区正职的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0月9日。对工作经历的认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9:00-10月11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9日9:00-10月12日12:00。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0月12日12:00-10月15日12:00,报名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缴费确认时间内持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366号东楼916室)申请免交报考费。
4.准考证打印。已缴费人员在2019年10月23日9:00-10月25日17:00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折算。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
(1)时间地点: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考试内容:报考杭州市上城区文化馆书法群文专技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群众文化学、群众文化管理学和美术学专业知识,其余考生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含一篇作文)。
(3)参考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进行网上查询,查询链接将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信息公开->招聘信息)栏目发布。
2.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报考杭州市上城区文化馆书法群文专技岗位的考生还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现场创作一幅书法作品,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户籍不限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职称或任职资格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工作资历证明等材料。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附件3)。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面向社区书记、社区主任和公共服务站站长招聘的岗位,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由目前服务社区、街道及民政部门出具的报考证明(附件4)。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人武部出具的上城区入伍士兵身份证明(附件5)。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网上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加试面试。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等文件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2.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1-85225907;
杭州市上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71-87826313。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杭州市上城区人力社保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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