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公开聘用法律顾问公告(12~18人)
关于公开聘用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推进路桥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路桥区依法行政水平,路桥区公开聘用法律顾问,现公告如下:
一、聘用法律顾问人数
此次聘用法律顾问12-18人。
二、聘用法律顾问条件
(一)法律顾问受聘条件:从事专职律师6年以上;熟悉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行政合同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执业区域仅限台州市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
(二)法律顾问执业单位条件: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在台州市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法律顾问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9年9月4日由区司法局在“中国路桥”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至9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将报名材料以快递的形式报送至台州市路桥区司法局(以区司法局收到时间为准),也可直接送至路桥区司法局。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新安西街336号大楼212室;邮编:318050;电话0576-89229877;邮箱:lqfazhiban@163.com。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一份真实、完整、准确的《个人简历》(电子稿投送指定邮箱,纸质稿由执业律师签字、律师事务所盖章确认);提交近期拍摄的免冠2寸照2张;提交证明符合聘用条件的书面材料。
(三)资格审查。区司法局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执业律师中,择优确定12-18名拟聘用对象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四)网上公示。对于确定为聘用对象的执业律师,在“中国路桥”网站公示,公示期为4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区政府与之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于网上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各时间节点计算至2019年9月1日。
2.各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台州市路桥区司法局
2019年9月5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